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城市发展集团 承接原债权债务关系

观点网

2025-07-01 14:20

  •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原公司债权债务,债券简称及代码不变,不影响还本付息义务。

    观点网讯:7月1日,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名称由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适应战略发展需求。

    此次名称变更不涉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且新公司将承接原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原法律文件对已发行债券继续有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已批复该名称变更,且已通过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公司章程也已更新,变更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强调,更名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新公司承继,债券简称及代码保持不变。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相关义务,更名不影响公司履行存续债项还本付息的义务。公司认为更名不会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涉及的债券信息包括债券代码102281990.IB(22合肥高新MTN001)、102481359.IB(24合肥高新MTN001)和102481941.IB(24合肥高新MTN002)。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武瑾莹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产城

    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