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本公司、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及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之关联公司(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可就(i)投资项目及(ii)委聘艺人合作而订立交易。
观点网讯:6月30日,邵氏兄弟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该公司与华人文化集团及华人文化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及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之关联公司(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可就(i)投资项目及(ii)委聘艺人合作而订立交易。
就投资项目而言,本集团成员公司可不时于合作框架协议年期内与华人文化集团及╱或华人文化及╱或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之关联公司(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就电影、电视或媒体相关之具体合作项目进行磋商并订立载列特定投资项目之详细条款之具体合作合同。有关具体合作合同之内容及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参与投资项目、华人文化集团及╱或华人文化及╱或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之关联公司(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促使或允许本集团成员公司参与投资项目(或分担部分投资)或反之亦然。
就委聘艺人而言,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及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之关联公司(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可不时就彼等之娱乐及媒体项目要求委聘由本集团成员公司管理之艺人。本集团成员公司可不时与华人文化集团及╱或华人文化及╱或华人文化集团╱华人文化之关联公司(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就委聘艺人之特定交易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之条款订立具体合同。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