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拟按60%的股权比例为上述贷款中本金3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保证期间为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三年。
观点网讯:6月27日,招商蛇口发布公告,披露为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信息。
公告显示,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商蛇口控股子公司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厦门西海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申请授信额度40亿元,贷款期限为15年;招商蛇口拟按60%的股权比例为上述贷款中本金3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保证期间为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三年。
据悉,招商蛇口拟按60.00%的持股比例为厦门西海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申请授信额度40亿元中的3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保证期间为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三年。厦门西海湾另一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招商蛇口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384.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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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