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中国核电等设立15亿元合伙基金 投资境内核电项目

观点网

2025-06-26 19:21

  • 中国人寿、中国核电等共同出资15.01亿元成立合伙企业,投资中国境内核电项目,中国人寿出资12亿元。

    观点网讯:6月26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发布公告,宣布与合作伙伴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根据公告,中国人寿、中国核电及中俄核工业基金(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广州金宏及中核基金(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1,000,000元,其中,中国人寿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国寿金石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集团公司为中国人寿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约68.37%的已发行股本,为关连人士。

    合伙企业拟对以“核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为经营范围的中国境内核电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包括跟进投资),助力中国清洁低碳能源发展,为社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上述投资策略,合伙企业拟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为中国核电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主要负责建设及运营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以及江苏徐圩核能供热一期项目。

    中国核电主要从事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输配电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核能等清洁能源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与谘询业务;清洁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售电;综合能源服务。中国核电为中核集团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中核集团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中国核电的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985)。

    中核基金为中核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谘询,以及项目投资。

    中俄核工业基金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活动。中俄核工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核基金,其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由中核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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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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