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通过新建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渠道解决工薪群体及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办法明确以家庭为单位申购,每户限购一套,要求主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政策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观点网讯:6月12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平顶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多渠道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问题。
该办法明确建设筹集遵循政府主导、以需定建(购)、合理布局及稳慎推进原则,通过新建和收购存量住房实施。强调职住平衡,统筹考虑人口分布、产业布局、交通医疗教育等因素。
可收购的存量住房包括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房及各类政策性住房等闲置房源。申购以家庭为单位,每户限购一套。主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法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国家和省级规定优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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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