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于2025年6月11日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前述融资中不高于6000万的贷款金额提供67%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20万元。
观点网讯:6月11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佛山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金地集团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傲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区金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景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的股权,开发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四基社区桂洲大道以北地块之二项目。
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简称“招商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48个月。金地集团于2025年6月11日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前述融资中不高于6000万的贷款金额提供67%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2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地集团对外担保余额177.47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0.0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5.2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2.23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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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