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地产基金向管理人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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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58

  • 管理人于2025年4月24日已收取合计11729616个新基金单位,占已发行基金单位的约0.67%,作为支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管理人费用的50%。

    观点网讯:4月24日,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宣布,将向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基本费用及浮动费用。

    根据公告,管理人于2025年4月24日已收取合计1172.96万个新基金单位,占已发行基金单位的约0.67%,作为支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管理人费用的50%。

    同时,管理人已于2025年4月收取现金港币1123.72万元,作为2025年第一季度管理人费 用的现金部分;此外,亦于2025年2月收取2024年第四季度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金额为港币1116.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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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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