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将出让文体设施用地G11332-0270,面积126591.68平方米,起始价16300万元,使用年限50年,须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观点网讯:2月8日,深圳市坪山区即将出让一宗文体设施用地,编号G11332-0270,计划于3月12日进行。
该地块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与振碧路交汇处西北侧,土地面积达126591.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56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63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此次出让的地块与19号线一期工程安全保护区有部分重叠,涉及面积4805.03平方米,竞得人需获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根据规划,该地块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规划设计要点显示,新建建筑面积中体育设施占98000平方米,商业8000平方米,宿舍17400平方米,食堂20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150平方米,单元机房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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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