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裁定,威马智慧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将以实质合并重整的方式纳入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案中。
观点网讯:1月7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
根据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裁定,威马智慧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将以实质合并重整的方式纳入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案中。
四家企业的债权人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向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而已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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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