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中国:大法院指示聆讯已列于2025年1月21日举行

观点网

2025-01-06 19:41

  • 要约人及公司现正落实将载入计划文件内的资料,预期计划文件将于2025年1月28日或之前提供予股东。

    观点网讯:1月6日,利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继该延迟公告(2024年12月27日的公告)后,大法院就发出召开法院会议指示的大法院指示聆讯已列于2025年1月21日举行。

    要约人及公司现正落实将载入计划文件内的资料,预期计划文件将于2025年1月28日或之前提供予股东。有关建议及计划的进一步公告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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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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