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监局对宇林德公司张惠兵和辛丽芳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观点网

2024-12-30 15:48

  • 山西证监局对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惠兵和时任财务总监辛丽芳出具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行为,涉及金额772.22万元,且披露金额不完整。

    观点网讯:12月30日,山西证监局对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惠兵和时任财务总监辛丽芳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公司在2023年3月至6月期间与关联方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行为,涉及金额高达772.22万元,但公司直至2024年3月21日才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且披露金额仅为730万元,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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