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发布《关于优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旨在明确不同类型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并优化分类监管机制。《意见》提出分类分层的监管框架,将监管企业划分为资本运营类、产业发展类、金融服务类和城市保障类四大类别。此举有助于更精准地指导企业发展,促进其在各自领域的功能发挥。
观点网讯:12月19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关于优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并优化分类监管机制。
《意见》提出了分类分层的监管框架。基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结合各企业的核心功能领域,将监管企业划分为资本运营类、产业发展类、金融服务类和城市保障类四大类别。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以及未来产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意见》中首次设立了科创层。通过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子企业纳入科创层,实施穿透式监管,以期实现政策的精准“滴灌”,从而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