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加强对其监管和管理,保障中国境内会计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12月19日据财务与会计披露,中国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加强对其监管和管理,保障中国境内会计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了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确保了监管职责的明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通过规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的基本条件、受理部门、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材料格式、办理期限、登记办理及需经财政部门同意的代表机构变更事项等,提高了管理服务的质效。
此外,《管理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境外会计组织代表机构年度活动计划报送、活动计划调整等要求,以及代表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等要求。
对于境外会计组织代表机构业务活动领域不再属于财政部门业务范围的情况,该办法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理要求。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