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因公司存在业务独立性不足、违规开展非基金销售业务、未整改子公司借款问题、变相宣传私募基金及实施不当激励等行为。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此次监管强调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观点网讯: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因业务及公司人员独立性不足、违规开展基金销售以外业务、设立子公司提供借款未整改、变相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实施不当激励等行为被处罚。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对监管措施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被处罚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合规风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未有效识别投资人身份、部分基金业绩数据未注明出处、部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准确等。这些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将持续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合规管理制度。此次再次被责令改正,反映出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