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地产及其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6.73亿余元

观点网

2024-11-27 10:55

  • 正荣地产及其三家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高达6.73亿余元。

    观点网讯:11月27日,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南京正荣江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荣正茂置业(南京)有限公司和正荣(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能履行法律义务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高达6.73亿余元。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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