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银国际控股:合营公司订立保理协议 保理本金4100万元

观点网

2024-11-07 17:07

  • 东锐同意于签署保理协议日期起计一年期限内提供融资,保理本金额为人民币41,000,000.00元(约等于4,510万港元),由上海翃眩的保理客户向上海翃眩转让的应收账款作抵押。

    观点网讯:11月7日,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一项有关保理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董事局宣布,于2024年11月7日,合营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营企业,于本公告日期由本公司透过东盈投资拥有77.58%)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东锐与上海翃眩订立保理协议,据此,东锐同意于签署保理协议日期起计一年期限内提供融资,保理本金额为人民币4100万元(约等于4,510万港元),由上海翃眩的保理客户向上海翃眩转让的应收账款作抵押。

    诚如本公司与银邦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日及2024年9月23日的联合公告所披露,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订立的协议安排下的要约人银邦控股有限公司已同意订立保理协议。

    东锐主要业务为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境外保理业务以及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

    上海翃眩已偿还过往保理贷款之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利息。有关过往保理贷款的详情已刊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的公告。保理协议的条款乃由订约方按正常商业条款经公平原则磋商后协定。

    董事认为,保理协议乃于东锐之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将自保理利息产生收益及现金流。根据保理协议向上海翃眩提供的保理本金额将以本集团内部资源提供资金。

    鑑于保理协议乃于本公司之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董事认为,保理协议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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