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租赁期较长的国有闲置厂房给予1年以上租金减免

观点网

2024-09-12 10:42

  • 9月12日,辽宁省发布《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提出对租赁期较长的国有闲置厂房给予1年以上租金减免,旨在盘活存量资产,支持产业链链长企业搭建平台,吸引配套企业,活化产业园区。同时,对依法开发的闲置土地终止处置程序,不收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观点网讯:9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该措施提出,对国有闲置存量厂房租赁期较长的企业,可实施1年以上的租金减免政策。

    此举意在加强存量资产的盘活,支持产业链链长企业建立平台,通过一体化管理吸引配套企业,促进产业园区存量资产的活化。

    此外,对于依法依规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将终止处置程序,不再收取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推荐至证监会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将提供前期工作费支持,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为100万元。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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