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地产等被强制执行1.7亿元

观点网

2024-09-03 12:06

  • 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1.7亿余元,涉及的被执行人还包括深圳市艺晴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32亿人民币,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目前,新力地产面临超过117亿元的执行总金额,并涉及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和终本案件信息。

    观点网讯:9月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了1.7亿余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案件的被执行人还包括深圳市艺晴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剑,注册资本为32亿人民币,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有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17亿元。同时,该公司还涉及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和终本案件信息。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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