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兴业国际宣布未领2017/2018年度股息将没收

观点网

2024-08-19 17:08

  •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宣派的股息,在2024年9月19日仍未领取的部分将被没收。具体包括中期股息每股3港仙,宣派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派发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以及末期股息每股7港仙,宣派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派发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观点网讯:8月19日,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宣布,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未领取的2017/2018年度股息将被没收归公司所有。

    根据公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自宣派股息日起计算六年内未领取的股息,董事会可将相关股息没收。因此,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宣派的股息,在2024年9月19日仍未领取的部分将被没收。具体包括中期股息每股3港仙,宣派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派发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以及末期股息每股7港仙,宣派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派发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公司提醒,尚未领取或兑换股息的股东,应尽快联系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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