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三家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11.37亿余元。
观点网讯:8月6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三家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11.37亿余元。
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为32亿人民币,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目前,该公司有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在案,涉及的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14亿元。同时,公司还收到了多条限制消费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有终本案件信息。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