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通知,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观点网讯:近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部分办理规范如下:
需审核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件和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户政窗口受理:迁入地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窗口办结。符合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承诺审批期限7个工作日。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