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居民医保缴费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观点网

2024-08-01 15:21

  •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居民医保缴费将与经济和收入水平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合理比例。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将获分类资助,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医保费,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待遇。支持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医保费用,研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以健全医保制度,满足医疗保障需求。

    观点网讯: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居民医保缴费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以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合理比例结构。

    指导意见明确,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此外,失业保险基金将用于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费,确保他们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指导意见还提出,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同时,将研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方式,以适应就业形式的多样化。

    通过这些措施,国务院旨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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