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个街道至少建1个养老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

观点网

2024-04-12 10:34

  • 每个街道(乡镇)原则上至少建设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一般安排在建筑3层以下(含3层),设施须实现无障碍化和适老化。

    观点网讯:4月12日获悉,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北京市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引(试行)》。

    《指引》提出, 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是街道(乡镇)级的枢纽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功能分区应包括托养服务区、社区餐厅、老年学堂、医养服务区、综合服务区等。

    每个街道(乡镇)原则上至少建设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一般安排在建筑3层以下(含3层),设施须实现无障碍化和适老化。

    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优先选择在老年人口密集、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较高区域布点,鼓励与医疗机构毗邻设置,努力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不离街、不离亲。

    其中,托养服务区原则上建筑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床位不少于1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失智照护专区,应符合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及服务等相关标准。根据入住情况可以统筹开展日间照料、临时托养和长期托养服务,并向辖区辐射开展居家照护等上门服务。

    社区餐厅原则上设置在一楼,按照“明厨亮灶+互联网”要求,一般由制餐区、配餐区、堂食大厅等部分组成,配备加工、烹饪、储存、监控等设施设备。堂食大厅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应提供早、中、晚餐,提供不同价位的老年餐套餐及单品餐食,均应明码标价。

    老年学堂可由社区餐厅在非用餐时间转换设置或单独设置,由运营商提供文教娱乐服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服务。

    医养服务区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内部可设置或引入医疗护理机构,提供医疗护理、中医保健等服务,鼓励组织医生、专家学者等开展义诊、健康养生讲座等志愿活动。

    综合服务区设置接待咨询办事区或服务台,并统筹作为调度监管平台。此外,可根据需求设置养老助浴、康复辅助器具租售、适老化改造展示等功能区和老年用品体验售卖等便民服务区。

    审校:徐耀辉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康养

    政策

    养老

    大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