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30日10点30分主持召开了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江裕海运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国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各参会债权人组及出资人组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11月3日裁定书裁定批准上述三家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其重整程序。
观点网讯:11月30日,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披露关于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30日10点30分主持召开了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江裕海运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国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各参会债权人组及出资人组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3日作出(2022)鄂0107破2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上述三家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其重整程序。
据观点新媒体过往报道,于2021年10月14日,申请人北方国际信托以被申请人国裕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国裕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1月20日,青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国裕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指定管理人的决定并下发通知书,依法指定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