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3年10月18日,董事会议建议重选所有现任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建议重选罗韶颖、易琳为非执行董事,建议重选蔡颖、王苏生、宋德亮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观点网讯:10月18日,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满,建议重选罗韶颖等人为非执行董事。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东原仁知董事会所有现任成员的第一届任期将于2023年12月13日届满。
于2023年10月18日,董事会议建议重选所有现任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建议重选罗韶颖、易琳为非执行董事,建议重选蔡颖、王苏生、宋德亮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各建议董事的任期为三年,由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委任之日或2023年12月14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计,任期届满后可膺选连任。
此外,该公司监事会所有现任成员之第一届任期亦将于2023年12月13日届满。于2023年10月18日,董事会亦议决建议重选所有现任监事。其中,王骏将不会重选连任监事,并将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退任,以便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事务。同时,僱员代表监事谭亮女士除外。
同时,于2023年10月18日,董事会亦建议就组织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以表明董事会应有两名僱员代表董事,其可由本公司僱员大会或本公司僱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及使组织章程细则符合本公司H股全流通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建议修订的主要变动包括,其一,删除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提述;其二,包括对《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的提述;其三,于本公司H股全流通完成后更新H股数目;
同时,其四,规定股东可(其中包括)批准有关提供担保及本公司股份激励计划的事宜;其五。删除对本公司类别股东大会的提述;其六,规定本公司须设两名僱员代表董事,其应由本公司僱员大会或本公司僱员代表大会委任或罢免;其七,规定本公司须设两名联席行政总裁、一名总经理(为其中一名联席行政总裁)及一名财务总监。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