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就总数8亿港币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提款日起计为期五年。
观点网讯:5月18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5月18日,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就总数8亿港币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提款日起计为期五年。
根据该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是合计实益拥有及控制最少35%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的单一最大股东,或没有或不再拥有委任权委任华润置地董事会成员,将构成控制权改变。于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
倘发生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控制权改变,根据该融资协议,贷方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及/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华润置地需于该融资协议项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