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泽国际拟通过公开招标获得长春市一房地产开发项目

观点网

2017-09-01 20:06

  • 公司附属公司广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希望通过参与公开招标获得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合作目标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观点网讯:9月1日傍晚,广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自愿公告,公司附属公司广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希望通过参与公开招标获得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合作目标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据观点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於2017年9月1日(交易时段后),广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一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为基地是公司及其股东已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i)附属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可能合作目标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ii)附属公司可能向目标公司股东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广泽目标公司为一家国有公司,其股权转让需根据中国法律进行公开招标。附属公司希望通过参与公开招标获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但鉴于目标公司目前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附属公司有意向(i)按目标公司地产项目之情况投入若干资金(「前期资金」);(ii)协助目标公司解决现存的问题;及(iii)合作开发目标公司的地产项目,以(其中包括)协助目标公司达到公开招标的条件。

    根据框架协议,附属公司会将一笔人民币2,000万元的款项存入由附属公司及目标公司股东开设的联名银行账户,作为诚意金。倘附属公司、目标公司股东及目标公司于框架协议签订后60日内未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将被终止及款项将在初步框架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工作日即除中国法律所指之法定假期及休息日以外的任何日子)内不计息返还予附属公司。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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