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进一步调整放宽购房入户政策
时间: 2014-08-14 15:13:48    来源: [ 观点网 ]

今年下半年,海口将进一步调整放宽购房入户政策,适时引导和加快房地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变上半年房地产业严峻的形势。

  观点网讯:8月14日,海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表明,今年下半年,海口市将进一步调整放宽购房入户政策,适时引导和加快房地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变上半年房地产业严峻的形势。

  从会上公布的海口市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中得知,海口上半年房地产增加值完成40.64亿元,同比下降3.3%,较一季度降低14.8个百分点。

  从销售情况看,统计口径房屋销售面积11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9%,降幅较一季度扩大11.5个百分点;住房网签销售面积13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5%。

  从开发情况看,商品房屋建设、供给有所放缓,规划报建面积下降3.6%,施工报建面积同比下降41.6%。

  为改变这一局面,海口市决定,下半年将强化商品房销售,组织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点对点的营销活动。进一步调整放宽购房入户政策,释放岛内购房刚性需求。适时引导和加快房地产业结构调整,从土地、审批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商业、旅游等地产项目发展。

  据了解,海南海口市曾于7月底公布该市“购房入户”的申办手续,对购房面积、购房时间、入户人员户籍等作出详细规定。

  规定要求,个人在海口购房入户须满足多项规定,包括住房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提交和备案时间要在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入户人员为海南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海南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户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同时,规定还提出两条限制条件:一是购房人申请登记户口后不得撤销或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是撤销或解除2014年6月1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房的人员不能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购房者可携带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在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入户”,经海口市住建局核准后,到商品房所在辖区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另悉,7月23日,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证实,该市已于7月18日正式中止商品房限购政策,不再要求购房者提供住房套数证明。


(发稿:见习编辑 黄银桥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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