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2日,上海自贸试验区官网公布,上海市规土局和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试点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自贸区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这也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土地“二次开发”正式启动。
根据《意见》,这一政策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7月31日。《意见》共列十六条,涉及土地供应、地价管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方面。
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于2013年9月29日挂牌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而据上海自贸区管委会7月公布数据,上海自贸区挂牌9个多月以来,累计新设立企业超过1万家,区内土地供不应求,原有产业结构也面临调整,因此上海自贸区土地面临二次开发。
根据《意见》,上海自贸区将鼓励地块用途兼容,用地类型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混合;且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将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可以通过补缴土地价款的方式转型为综合用地。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此前透露,上海自贸试验区还有将近5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以进一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