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房申贷可追加配偶名字并可作为主贷人
时间: 2014-08-04 11:48:57    来源: [ 观点网 ]

申请时没有勾选配偶为共同申请人,在中签后可以在选房时要求增添配偶姓名,并以配偶作为主贷人申请贷款。 

  观点网讯:8月4日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住建委近日透露,对于申购自住型商品房贷款进行了一些调整,即婚前个人申请了自住型商品房,婚后仍有优先购房资格的中签家庭,可以申请将配偶姓名增加到购房合同中。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时没有勾选配偶为共同申请人,在中签后可以在选房时要求增添配偶姓名,并以配偶作为主贷人申请贷款。

  据了解,因部分自住型商品房申请家庭在申购时,办理贷款遇困难,北京楼盘的自住房流程进行了便民微调。申购者在选房和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可以增加配偶的名字。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将建立一个自住房申购的统一平台。市住建委与市经信委等部门协调合作,采用了市经信委提供的云平台技术,打造全市统一的“自住型商品住房网上申购”平台。

  目前,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项目的网上申购,均是在各项目开发商提供的平台上,这些申购平台大都在各个开发商的网站上,比如御景湾项目在恒大的网站上申购,汇星苑项目在金隅的网站上申购。申购者注册成功后,填写相关资料,完成申购。

  该负责人指出,采用统一平台申购后,就不会出现家庭资料录入不统一的情况,申购者填写的资料都会按照统一的要求录入,更加准确。同时,由于自住型商品房是按项目申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多个项目。采用了全市统一平台后,只要注册一次,以后每次只需登录即可。


(发稿:杨晓敏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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