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集团履行消除同业竞争方案 悉售三地产公司
时间: 2014-06-09 00:23:40    来源: [ 观点网 ]

股权资产出售完以后,宜华集团不再持有房地产业务公司,与宜华地产不构成同业竞争。

  观点网讯:6月6日,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相关主体承诺目前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揭东县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7%股权对外出售,并在当地工商局办理了过户手续。

  上述股权资产出售完以后,宜华集团不再持有房地产业务公司,与宜华地产不构成同业竞争。而目前,宜华地产仍未公布复牌时间。

  公告显示,2006年12月30日,宜华地产披露了《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原名),在重组报告书中,为了消除潜在同业竞争,宜华集团承诺将其实际控制的汕头地区的土地储备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2007年完成)三年内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宜华地产结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采用豁免宜华集团履行土地资产注入承诺的方案。于今年3月31日,该公司以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通过了豁免方案。豁免宜华集团履行土地资产注入承诺方案经审议通过后,宜华集团应在2014年6月底前对外出售上述相关土地及股权资产。

  另悉,宜华地产4月16日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称,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7.38%;基本每股亏损0.0154元。亏损主要由于一季度以水岸名都、梅州金色华府三期及湘潭湘江名城一期南组团的存量房产销售为主,销售收入同比仍会有较大的增长,但需确认的费用化利息约640万元,导致了合并利润的下降。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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