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月4日发布公告称,受海口艺立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邬沩星的委托,拟与江西省湾里区人民法院以不低于6299万元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再次转让共持有的海口艺立100%股权。
中江地产指出,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海口艺立的股权,同时公司将获得海口艺立50%股权转让款。
据了解,海口艺立于1995年6月26日经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经营范围为高科技产品开发、五金交电、制冷设备等,注册地址为海口市海秀路侨中里18号立达公寓9单元60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而中江地产持有海口艺立85.71%股份(其中代政府持有35.71%股份),海口艺立原法定代表人邬沩星持有海口艺立14.29%股份。
中江地产强调,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增加公司现金流,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公司核心业务的拓展及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另悉,早在3月21日晚间,中江地产业已发布公告称,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通知,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国有股权挂牌公告的信息要求,在此次中江集团51%股权挂牌转让期间已正式报名的两家意向受让人均未取得合格竞买人资格,故此次股权挂牌无法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