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月1日起施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新规
时间: 2014-06-04 17:31:51    来源: [ 观点网 ]

《规程》的出台表明广东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更加完善、规范,施行后清算效率与进度有望提高,对房企而言,一轮清算高潮即将来袭。

  观点网讯: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暂行)》经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并下发,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明确了广东土地增值税清算责任,房企与中介机构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随之增大。

  《规程》明确,企业是土地增值税清算主体,明晰企业、中介机构首先必须对清算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再通过优化、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来扭转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被动地位,特别是进一步提升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规程》第七章专门把相关涉税人员法律责任单独成章,对纳税人、会计人员、造价工程师、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税务人员相关涉税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归集,并强调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问责。

  其中,主管税务机关已按规定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后,如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纳税人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规程》也对中介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鉴证报告或涉税文书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交由其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有业内人士指,《规程》的出台表明广东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更加完善、规范,施行后清算效率与进度有望提高,对房企而言,一轮清算高潮即将来袭。

  据悉,今年以来,除了广东之外,海南、河北、湖南、吉林、新疆、江西、大连等地也先后公布了2014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计划、调整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制定完善规范的土地增值税征管政策文件。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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