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拿地1年开工、3年竣工 囤地补增值地价
作者: 见习编辑 钟凯     时间: 2014-04-04 00:03:49    来源: [ 观点网 ]

加大对开发商囤地整治力度,经批准闲置土地延期开发涉及土地增值的,应补交增值地价。

  观点网讯:4月3日,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出台《土地集约利用实施意见》明文规定,经批准闲置土地延期开发涉及土地增值的,应补交增值地价。

  据悉,此次出台的《意见》总分10部分,覆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全过程。其中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时间、标准及延期竣工处理方式,对闲置土地处理进行细化,加大对开发商囤地整治力度,规定经批准闲置土地延期开发涉及土地增值的,应补交增值地价。

  分析称,这意味着开发商拿地1年必须开工、3年内要竣工,延期将变得很困难,即便延期,所获得的土地增值也要与政府分成,这将加快土地周转。

  此外,《意见》还强化了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对划拨(出让)后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理方式、规划增容后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等都予以明确,堵塞了政策漏洞。

  广州还将实施全市统一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规范土地供应,如对工业用地实行弹性供地、公开出让条件、以市场评估地价为基础综合拟定各类用地出让价格,令土地出让更加透明、公正。

  据悉,今年广州第一季度土地市场火热,成交面积为75万平方米,环比缩减73%;但出让金额高达227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9%,超过去年全年的1/3。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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