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携河北盛宇地产合作开发河北香河项目
作者: 见习编辑 郭净净     时间: 2014-03-31 18:19:27    来源: [ 观点网 ]

由河北盛宇地产负责出资1亿元成立项目公司,与华夏幸福共同开发河北省香河县项目。

  观点网讯: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3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其与河北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将由河北盛宇地产负责出资1亿元成立项目公司,与华夏幸福共同开发河北省香河县项目。

  根据合作协议,华夏幸福将和河北盛宇地产通过本协议约定方式,对项目区域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整理投资、新农村建设及村庄改造、土地一级开发、规划修编、基础设施建设等)并获得项目投资收益。

  据悉,此次合作项目位于河北省香河县蒋辛屯镇及渠口镇,包括两地块,地块一西北至香河县界、东至271省道(大香线)、南至五百户村,主要涉及蒋辛屯镇范围;地块二西至袁官屯村、北至361省道(通唐公路)、东至香河县界、南至潮白河,主要涉及渠口镇范围。

  另据协议,协议签订后7日内,华夏幸福向河北盛宇地产支付定金1亿元;河北盛宇地产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投资设立专门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协议签订后60日内,河北盛宇地产负责协调县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新农村建设协议或整体开发协议,明确由项目公司取得项目区域内的整体开发权,负责项目区域内全部新农村建设工作及土地的综合开发和运营;县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开发协议签订后10日内河北盛宇地产通过向华夏幸福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90%股权的方式引进华夏幸福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进行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各项工作。

  此外,华夏幸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3亿元,已支付的定金1亿元充抵股权转让价款。项目公司开发达到约定条件后10日内,河北盛宇地产将其所持项目公司剩余10%股权转让给华夏幸福,具体股权转让价款由双方另行商定。

  华夏幸福表示,本次股权合作为公司未来在香河县区域开展相关业务奠定了基础,是公司实现多极化外延增长的重要突破,将扩大公司在香河县行政辖区内的业务领域,通过并购产业新城委托区域所在县域行政区划内的高品质项目,公司可快速高效获取优质资源。

  资料显示,河北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位于廊坊市香河县,目前在香河蒋辛屯镇及渠口镇从事新农村建设项目。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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