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公转商”缓解公积金贷款压力
作者: 见习编辑 钟凯     时间: 2014-03-26 16:30:33    来源: [ 观点网 ]

自3月起,厦门市推出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一致

  观点网讯:媒体3月26日报道,自3月起,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贷款”),以缓解该市目前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逐渐增大的压力。

  数据显示,2012年6月以来,受刚需持续释放影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压力不断增大。截至2013年12月,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突破100%。为此,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2013年度,厦门市共为15463户购房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0.16亿元,同比增加47.62%,发放额创历史新高。截至2013年12月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6.04亿元,个贷余额172.07亿元。

  此次推出的“公转商贷款”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样。个人在偿还“公转商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将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

  厦门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表示,当该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70%时,公积金中心可视情况将“公转商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目前,厦门是福建省首次推出“公转商贷款”的城市,但此前国内多地已有推出。业内人士认为,“公转商”和“轮候制”等一样,都是缓解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楼市低迷时,公积金过度结余会造成资源浪费;楼市火爆时,又容易出现余额不足的情况。因此,建立合理的公积金存贷机制,加大对公积金风险的管控才是长远之计。

  近日因公积金贷款受到广泛的城市还有广州。据悉,广州于3月21日至4月10日前公示《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再予以贷款。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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