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对新盘施行指导价 违者不发预售证
作者: 陈业     时间: 2013-04-23 15:58:09    来源: [ 观点网 ]

新盘取得预售资格的时候要报价,而报价不能明显高于该楼盘此前的成交价,也不能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品质商品房的价格。

  观点网讯:4月23日,媒体援引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透露的消息,北京市新建商品房在新盘取得预售资格时,政府将对价格进行管理和引导,如果开发商不接受指导价,将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

  杨斌补充指出,指导价主要是指,新盘取得预售资格的时候要报价,而报价不能明显高于该楼盘此前的成交价,也不能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品质商品房的价格。

  而对于政府将施行指导价这一举措,北京部分开发商表态会将开盘时间延后。据了解,目前因有涨价要求,而未获得楼盘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有龙湖时代天街、保利春天里、金融街·融汇等。

  另对于该举措,相关业内分析认为,这种强制限价会降低企业的投资意愿,进而导致未来供应减少,房价上涨压力更大。

  无独有偶,4月22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也对广州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下发了《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商品住宅预(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办理预售价格网上申报,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未办理网上价格申报的,或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国土房管部门指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超过申报价格销售的,暂停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审校:刘满桃)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