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佳兆业刊发公告宣布,4月22日,公司已知会受托人花旗国际有限公司及2010年票据(2015年到期的13.5厘优先票据)之持有人,2010年票据中未偿还的本金总额2.6亿美元将于2013年5月22日提前赎回,有关赎回价相等于票据本金额的106.75%另加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公告又称,于本公告日期,佳兆业尚未偿还的2010年票据的本金额为6.48亿美元。该公司于部分赎回后,将以发售2013年票据的所得款项支付赎回所有余下未偿还2010年票据的付款。
而据佳兆业3月19日所发公告显示,除此次计划赎回的2.6亿美元未偿还的金额外,上述2010年票据中,部分本金总额为3.88亿美元将于2013年4月28日获赎回,赎回价同样相等于票据本金额的106.75%另加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据此,若两次赎回计划均实现,则未偿还本金额为6.48亿美元的2010年票据将被全部赎回。故22日公告也表示,于赎回日期赎回后,所有2010年票据将会被注销。
而为了赎回此前所发行票据,佳兆业今年内已三次发债,分别为年初和3月份两度海外发债共融得10.5亿美元,以及4月16日公告发行一笔于2016年到期的18亿元人民币优先票据。
粗略计算,佳兆业在今年以来,发债总额约折合人民币83亿元,而去年全年,佳兆业仅发行过一笔2.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佳兆业在三次发债的公告中均称,融资所得款项用作偿还将要到期的已发票据,以及作为公司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