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东原地产刊发公告宣布,3月18日,公司与现有放款人及代理(均为“海通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订立转让协议,据此,现有放款人海通国际财务已同意以约务更替方式将1亿港元的已转让贷款承担转让予东原地产。
据悉,该1亿港元贷款为原放款人海通国际财务及海通国际控股与借款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订立的信贷协议项下,海通国际财务的贷款承担总额的一部分。
东原地产表示,以约务更替方式转让已转让贷款承担将为公司带来利息收入。贷款将入账列作本集团流动资产项下的应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