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自3月1日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各地方政府具体调控目标将于3月内公布。在这个谁不也不敢当出头鸟的沉默期,深圳被传出台“限涨令”无疑中枪。
3月12日晚,一则关于深圳市出台“限涨令”要求房价只准跌不准涨的传言惹得业内疯狂热议。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这个消息是真的,“限涨令”也是一个“短命”的政策。
按照“限涨令”规定,所有新盘都必须实现月度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
另外,有微博爆料称,国土部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该消息已得到万科、招商、金地等在内的深圳各大房企项目负责人的确认。
次日,该传言即被深圳规划国土委的回应澄清称“不知有什么'限涨令'出台”,现在依然实行的是之前的限价政策。
而对于“一些市场成交价较高楼盘项目网签遭到国土部门的拒绝”的舆论,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秘书处的负责人称,这应该是根据新房成交价控制目标而演绎出来的说法。
而国家规定的新建房市场成交价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年度GDP增长目标,楼市调控一直以来都有这个要求。
实际上,不论是新出台商品房限涨措施,还是延续和强调现行政策,近期深圳市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给调控带来的压力都无法回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一线城市房价现大幅增长,北上广深四城环比涨幅均突破1%,深圳最高达2.2%。此外,有研究机构公布的2月数据,全国十大城市中,深圳广州涨幅超2%,居前两位。
或许,“限涨令”的消息也是对市场释放的一种调控加码的信号。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对于房价已经有一些结构性的政策,有的还会继续加大一定力度,这不是总量政策,而是结构性的信贷政策,可以通过这个来实现控制房价的目标。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亦表示,短期内对房地产市场热度似乎有抑制效果,除了房产税试点扩大、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等经济手段外,还需要表现在限购和地方政府的房价控制目标、约谈问责等行政手段。
无论限涨令的真与假,也许,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消费者更需要的应该是一个尊重市场机制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