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本公司分别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和股东皙哲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皙哲投资”)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南江集团于2012年9月3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双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处理平台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此项业务属于融资性质,涉及标的证券数量为4,000万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1%,约定购回期限为182天。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由银河证券按照南江集团的意见行使,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权益归属于南江集团。
2、2012年3月15日,皙哲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87,900股,成交价格为7.0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4%;2012年4月25日、2012年4月26日、2012年7月31日皙哲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2,780,000股、1,639,000股及4,812,772股,合计出售9,231,7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截止本公告日,南江集团仍持有本公司220,732,0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皙哲投资仍持有本公司57,453,60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