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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1月试点“营改增” 每年减税30至50亿元
作者: 见习编辑 鲁鹏     时间: 2012-10-26 15:39:55    来源: [ 观点网 ]

试点行业主要包括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观点网讯:10月25日,广州市召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会议。

  据悉,广州将于11月1日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行业主要包括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将在现行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据初步统计,此次共涉及7万户纳税人在2011年缴纳营业税约80亿元,改征增值税后,广州试点纳税人户数和税收减收约占全省的一半,税收减收也是一半,约每年33亿~50亿元。

  今年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扩大的范围包括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另悉,此次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主要是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而上海市在今年1月1日启动“营改征”试点以来,结构性减税成效明显,初步测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全年将减少80亿元。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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