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博鳌房地论坛,2012博鳌房地产论坛
广州或将对政府开发商所建限价房合并管理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媛娜     时间: 2012-10-18 10:47:53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建设限价房和开发商建设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

  观点网讯:10月17日广州本地媒体报道称,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限价房的管理办法已过有效期,而广州市正酝酿制订新的由政府建设的限价房的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公布。

  资料显示,针对开发商建设的限价房的管理办法《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在2008年1月印发实施,有效期3年。目前该办法有效期已过。对此,广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随后回应表示,目前政府建设限价房和开发商建设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

  另悉,自去年广州萝岗区宏康和园限价房售罄后,由开发商建设的限价房正式退出舞台。而日前龙归城首栋由政府建设的限价房封顶,预计这批限价房明年可竣工。除了龙归城项目,目前广州在建的大沙东、萝岗中心城项目和南方钢厂等项目都有限价房房源。

  与此前开发商建的限价房不同,正在开建的限价房性质,已由限价商品房明确转为保障房。政府建设的限价房房源销售和管理等环节,需要对原限价房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修订。目前相关的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中。

  此外,有报道指出,旧办法中目前存在两个最受争议的问题:一是规定限价房满5年后上市要补缴房价收益七成给政府;另外,限价房继承条款不明晰也引发购房者的担忧。

  有业主表示,“补差价”的政策没有考虑到房贷利息等情况。“如果万一转手卖出,需要补缴七成房价收益给政府,加上房贷利息等,可能只能拿回当初买房的钱,太亏了。”此外,有业主指出,旧办法中也没有明确子女继承限价房的细则等问题。

  上述广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就此表示,对于市民反映的继承条款明晰等问题,会进行考虑。已销售限价房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其管理虽出现短暂的政策空白期,但不会带来管理难题。

 

 



(审校:梁嘉欣)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