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3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行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发行面额为27亿元,五年期和七年期各13.5亿元,利率分别为3.22%和3.43%。发债所获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
据悉,此次政府债券的发行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向10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招标发行。发行面值总额为27亿元,比2011年增加5亿元。
其中五年期和七年期各13.5亿元,均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以利率为标的,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招标发行,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最终,承销团成员共投标53亿元,五年期最终中标利率为3.22%,七年期最终中标利率为3.43%。
发债所获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公立医院建设、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水利基础设施等生态建设工程以及重点民生工程。
据了解,2011年深圳市与广东省、浙江省和上海市作为全国自行发债的四个试点省市,深圳市获批自行发债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