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股份公司”)之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与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深圳签署《关于开发大型旅游综合项目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为更好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华侨城股份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与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新区投资控股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大鹏华侨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开发公司”)。
华侨城:董事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