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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楼市新政:首次购房后可享本市户籍待遇
作者: 彭飞     时间: 2012-10-08 15:17:45    来源: [ 观点网 ]

凡在贵阳市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和首次购买住房的,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就业、入学和就医等同等待遇。

  观点网讯:10月7日消息,贵阳市日前公布《关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规定外地人首次购房后即可享受贵阳市户籍入学等待遇。

  《措施》明确规定,凡在贵阳市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和首次购买住房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在购房区域办理入户手续或居住证,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就业、入学和就医等同等待遇,不受入住时间和购房面积的限制。

  同时,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及二环四路城市带项目中涉及房屋征收的房屋产权人购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将给予基准利率下浮优惠。

  《措施》还规定,凡购买商业、办公用房金额每满500万元,并在贵阳市开办企业(公司)或经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可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一个小汽车专段号牌。

  同时,加大了公积金对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力度,一是扩大公积金贷款投放资金规模,在原20亿元贷款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增加8至10亿元资金用于发放住房贷款。

  二是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

  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个人和单位均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四是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在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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