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召开六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转让铂郡商业项目等八处物业的议案》。
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北京京华房产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增资后,更名为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49%。其他股东方为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洋浦强辉投资有限公司,上述两方股东分别持有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25.5%股权。
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洋浦强辉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49%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刘安先生担任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杨文侃先生、董秘王怡先生担任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此项转让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份公司六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审议。201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六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杨文侃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任景全先生、王明先生、王爱明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刘守豹先生、王德勇先生、梁积江先生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明先生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首开股份关联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