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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规定面积内的公有住房可免契税
作者: 见习编辑 陈业     时间: 2012-07-13 10:05:32    来源: [ 观点网 ]

上海市税务部门规定,城镇职工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单位分配(包括套配)并承租的公有住房产权,在规定标准面积内可免征契税。

  观点网讯:据媒体报道,上海市税务部门7月12日就城镇职工购买承租的公有住房如何缴纳契税问题进行了解读。

  上海市税务部门规定,城镇职工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单位分配(包括套配)并承租的公有住房产权,在规定标准面积内可免征契税。

  具体为,凡应当缴纳契税的,如所购公有住房属于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其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减按1.5%税率缴纳契税;如所购公有住房属于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其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而所谓购买公有住房,是职工将单位分配(包括套配)并承租的公有住房,按上海市的公有住房出售办法,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产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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