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扬州市财政局联合市房管局等机构发布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即精装房进行奖励,此次我们的奖励政策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随后晚间,扬州市房管局官方发布《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相关问题的说明》,对鼓励购买成品房的政策进行解释,意图证明此举并不违背中央地产调控的大方向。
事件点评
1、虽无限购,但成交已呈现出明显的小年行情,持续约6个月的成交量显著萎缩已经开始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从过去3年半的扬州市每月日均数据来看,2011年10月之前近3年的每月日均数据最低不会低于30套,而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的6个月的日均数据仅26套,持续的成交低迷已经开始明显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穷则思变,出台鼓励购买精装房的政策在情理之中。
2、鼓励政策的意义作用大于实质优惠,平均约千分之五的奖励实在不算优惠,而向购房者表明地方政府的支持态度从而改变潜在购房证的预期才是最终目的。
3、由于扬州的购房支持政策并没有将大面积段户型剔除,其支持的范围相对较广,其最终被叫停的概率稍大一些。对于地方政府的各种小动作,购房者应该已经有充分的预期,只有较高品质的精装标准以及优惠的房价,才会真正吸引购房者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