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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住建委:出租房人均面积不得少于5平米
作者: 梓宇     时间: 2012-05-10 02:30:57    来源: [ 观点网 ]

此外,意见稿还阐明出租住房的居住面积的定义,并提供测算实际居住面积是否达到标准的方法。

  观点网讯: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规定,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对此,业内人士解读,这将为治理“群租”确立标准。

  此外,意见稿还阐明出租住房的居住面积的定义,并提供测算实际居住面积是否达到标准的方法。

  据悉,目前,北京部分区域租赁市场过度密集的现象严重,个别群租严重的房屋单间居住面积甚至不到3平米,且安全隐患较大。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加强自我管理,并要求出租房屋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对此,链家地产陈雪指出,该《通知》对北京租赁管理规定有所补充,并细化了一些界定标准。不过,要具体实施的话,还需要其他配套措施。

  据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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